返回栏目
首页国内 • 正文

遵义警察:违规办案遭处理

发布时间:  浏览: 次  作者:乔山

遵义的卢警官来北京办案了。
这个案子涉及到一向循规蹈矩、办事认真的徐先生,他这辈子几乎还没有与警察打过交道。

一、事情由来

从头说起。
徐先生从事“赴美上市”辅导工作,协助民营企业,走向纳斯达克。一听,就高大上。
2022年12月21日,他们与“贵州务川某科技有限公司”冉某签订了《合作上市协议》。对于企业来说,如同遵义会议,胜利的航程已经开启,向着资本市场迈进!
企业上市,主要工作是开展股权融资,企业有了钱,才能做强做大,达到标准后,可采取SPAC模式,特快上市。
最初,双方合作比较愉快,徐先生团队夜以继日协助冉某公司策划、编排、修改、完善BP(商业计划书)。
一年来,冉某一直拖欠徐先生单位上市辅导费。他时不时地发微信说:你们这么帮我,我有钱进账,第一时间支付。
金额也不大,徐先生几乎没有催过他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
在徐先生团队的全力配合下,超3倍完成天使轮融资任务,总额可达2200万元。其中,XX大厦刘总投资1500万元。
成功了、进钱了,皆大欢喜。
让人匪夷所思的是,冉某拿到董女士的投资款300万元后,突然宣布“不上市了”,对于其他人投资的近2000万元,他都不要了,单方撕毁所有《投资合同》、《上市协议》。
2023年7月19日,冉某在《解除协议通知》中表述,过去“已经支付给的40万元意向金,无需退还”;其它的欠款与应付款65万元,不付;应给的期权股票,免谈。
徐先生分析后得出结论:冉某之所以突然宣布“不合作了”,是因为,徐先生为他所做的基础工作已经全部完成,他该学的,也已经学到家了。如果继续合作,就要给徐先生团队兑现待遇,包括股权。
突然毁约,双方总要坐下来聊聊吧。
让人难以接受的是,冉某多次恶狠狠地说:“如果要钱,就法庭上见。”说翻脸就翻脸,这让徐先生难以接受——欠钱的反倒成了狠角色。
总得找个地方说说理吧。无奈,徐先生单位将冉某公司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。朝阳法院已经立案(2023京0105民初77419号)。择日开庭。

二、警察来了

3月21日。突然有自称遵义务川县的警察卢某给徐先生打电话,说是徐先生“涉嫌合同诈骗”。他们已经到了北京,叫徐先生配合调查。
徐先生心里五味杂陈,他对记者说:遵义,是多么令人向往的圣地啊!我一直想去看看。谁知道,结缘,竟然是这种形式。
事发突然。
徐先生称自己出差在外。让律师主动给卢警官打了电话,可以去面见警察并提供材料。遭到卢警官的断然拒绝。
警察不见律师,也不收资料。
几天里,卢警官反复来电话,狂轰滥炸,应该、必须、一定要徐先生本人去见面,配合笔录。
徐先生纳闷:办案看的是证据材料,本人不方便见面,先由律师带去全套材料。而且,徐先生一再说明,都是已经盖章签字的文件,先相互沟通一下,又有什么坏处呢?难道是怕律师提供了证据、辨明了是非,从而违背了警方预先划好的道道儿吗?——徐先生百思不得其解。
过了几天,卢某警官给徐先生发来一段短信,让徐先生回答3方面的问题。但是,始终不给收件的宾馆地址,要徐先生本人送达。总之必须见面。
徐先生一看,这些所谓的问题,是与冉某此前在北京报案的理由是一样的。也许是因为理由不充分,北京警方没有立案。为了吓唬住徐先生,冉某将这些材料发给了徐先生单位。无稽之谈,徐先生没有搭理。

三、错误立案

得知徐先生单位已经起诉,冉某倒打一耙,以“签约公司不存在”为由,说是“合同诈骗”,告到了他老家——遵义市务川县公安局。目的,不但不支付欠款65万元,还要徐先生退回上市辅导费40万元,并体验铁窗生活。
冉某这一招,够狠的。匪夷所思的是,这是明显的经济纠纷,遵义务川县办案警察居然不认真看合同,就能以“被合同诈骗”刑事立案。真是天高皇帝远。徐先生认为太离谱。
现在,警察给出了问题清单,徐先生也就能有针对性地提供资料了。
报案时冉某谎称:徐先生签约的公司不存在。
记者认真查阅了协议以及相关文件。
1.徐先生提供的签约主体“新时代财富控股”是合法注册、目前存续的公司。在合作前,冉某完全认可徐先生采用这家公司签约,双方才签订了《合作上市协议》。
2.合同还约定:乙方(徐先生这一方)的职责,可由“海口美兰管理中心”共同承担。
3.合同还约定:“双方签约代表,负有连带责任。”
徐先生说,即使冉某不提供“新时代”公司“不存在”的证据,公安局也不调查公司的真伪,那么,我们“海口公司”、“签约代表”这两方面都是执行合同的主体,并没有逃避合同约定的责任,又怎能说是“被合同诈骗”呢?
白纸黑字,立案时不认真看合同,就可以认定“被合同诈骗”而立案,不可思议。这确实让徐先生费解。
在与卢警官通话中,徐先生打比方说:一家公司招聘员工,新聘员工既提供了《护照》,也提供了《居民身份证》并签订了《入职合同》。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。公司进钱了,该补发工资、兑现提成了。老板突然说员工入职时提供的《护照》不知真假,但认可《居民身份证》是真的,于是以合同诈骗报警,要动用警察抓人。警察对《居民身份证》视而不见,也不去核实《护照》的真伪,仍然认为老板“被合同诈骗”而立案,这是什么情况?
徐先生说:我推定警察立案时没有看合同。他让记者看了合同的最后部分:出现争议,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法院诉讼。而且,冉某欠钱不给,还口口声声地说“法院见”、“法院见”。现在可以在法院见了,并没有违背冉某的意愿。
徐先生还认为:如果法院庭审时发现如同你冉某说的系“合同诈骗”,法院也可移送北京公安。现在,遵义务川公安不问青红皂白,与冉某串通一气,简单粗暴地把经济纠纷上升到刑事犯罪,这是徐先生最不服气的。
徐先生明确指出:警察的行为,是违反了公安部《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、违法抓人、为一方追款讨债通知》精神。问题是,警察彻底搞拧了,是冉某欠我们的钱不给。
(二)冉某报案谎称,徐先生单位只给他们做了2次路演。实际最少做了7次。徐先生提供的证据里都有每次路演的时间地点、参加人员,而且,参会者80%是徐先生他们邀请来的专家、学者、投资人、金融界大咖。记者在“百度”里收到的新闻就有:冉某公司成功融资1500万元。徐先生说,其中这一笔,就超额2倍完成了融资任务。新闻报道里都叙述有徐先生单位所做工作的内容,以及,签订《投资协议》的新闻照片徐先生都在其中。
(三)根据徐先生提供的情况,董女士给冉某公司投资300万元的资金已经到位,记者查到,工商也已变更股权。
(四)徐先生说,冉某报假案,还有一条理由,他说我们单位没有做什么工作。事实是,我们为冉某公司上市融资的辅导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,足有数万字。作为《成功案例》,徐先生装订成了一本厚厚的书籍。记者估摸着足有两公分厚,封面上写着:宏观微观,事无巨细;为XX公司辅导上市,落款是新时代财富控股(NEF.BVI)。
徐先生一直搞不清楚警方的办案程序。他说,正常的做法,在冉某报案时,一定要知会、提醒冉某:如果“虚假报案”涉嫌“诬告陷害罪”和“敲诈勒索罪”,如果造成严重后果,可能要判你三年五年、十年八年。如果我们警察支持你冉某报假案,动用公权力立错了案,也会吃不了兜着走。问题很简单,只要遵义警察严肃地提请冉某注意利害关系,他就不敢造次。如果没有警示,就是失职。
从目前发生的情况看,徐先生敢断定,遵义务川的办案警察,自己根本就没有认真看合同,更没有尽到责任。从造成的后果来看,应该是支持冉某报假案的,说不定还给予了冉某在法律知识、手段使用,等等方面的点拨。

四、错上加错

徐先生强烈要求在北京的卢警官提供所住宾馆的地址,律师要提交全部证据。但他始终不愿意告诉地址,拒绝接受证据资料,不同意面见律师。徐先生很疑惑:他们倒是对我“这个人”的到位,特别重视,一直要求“见面笔录”。他们强调的是所谓“办案程序”。
徐先生建议先视频问询,他可以展示《身份证》。但是,卢警官只是要求“见面”、“见面”、“见面”,必须见面!这种不正常的举措,让徐先生越发担忧,更不敢去面见警察了。
僵持不下。直到第3天(3月23日中午),卢警官才发来了宾馆地址,他目的是要徐先生去见面,而不是收资料。
徐先生律师当即给他们快递了相关证据。
此前,警察用短信形式提出了3个方面的问题。而律师在提供的证据中,就涉及了7个方面的问题,特别是提供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立案的文件号,以及缴费收据。这些证据足以推翻警方的立案理由。
为了指出他们办案的荒谬,徐先生对卢某警官打比方说:有一对夫妇,没有生孩子,当然就没有孩子的《出生证》。夫妻俩去给一个“不存在”的孩子办理户口,民政部门当然不能给办。提请你卢警官想想:我们的公司如果“不存在”,朝阳法院能给我们立案吗?为了进一步指出他们办案的荒谬,徐先生又给卢警官打比方说:冉某如果检举我杀死了一个人,你们也立案了。当你们发现这个“死者”安然无恙,你们是不是应该首先认定立错案了?是不是应该办理“撤案”手续?你们为什么还要坚持走“杀人案”的办案程序,没完没了地要我这个不是杀人犯的人做笔录呢?为什么不走冉某涉嫌“诬告陷害”的办案程序?
徐先生感到很可悲,因为卢警官不认可他的这些观点,仍然强调,必须来做笔录。每次都是不等徐先生说完,就立刻挂断了电话。
卢警官每次打电话来已经讲不出最基本的道理了,只是一再表示:你一定要来做笔录,否则我们回去没有办法向领导交代,领导是要批评我们的。甚至说,没有你的笔录,我们出差的路费都要自己掏。
这让徐先生心里及不舒服,他感觉,在卢警官的脑子里,只有领导、没有民众,唯上,不唯下;唯官,不唯民;唯情,不唯实,无视受害人的冤屈,更没有“道理”、“法律”可言。明明知道情况变了,原来的认定错了,导致的计划也错了,那也要按照领导错误的既定方向走下去。
徐先生痛心地说:如果不管对错,眼睛只向上看,唯领导是从,领导的话都是圣旨,那么,我党的宗旨呢?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呢?
恐怖的事情终于发生了。
警察到北京的第六天,单位给徐先生打电话,说有一帮贵州的警察来找你了。问:来了几个?回答:“多着呢,一共有6-7个吧,好像还有派出所的警察、保安。他们在会议室,找单位人员谈话呢,警察还让我们写材料。”
有祸躲不过。这让徐先生震怒。警察来了!给我们外交公寓、给我们这层楼、给我们单位、给我个人,会造成什么影响?大家又会怎么议论?
——
“这个小区,犯罪率比较高,很危险;”
“这层楼,,一帮一帮警察,经常来;”
“这个单位,诈骗团伙,特恐怖;”
“这个人,警察老来找他,不能合作。”
我徐先生几天不去上班,突然警察来了,单位人又怎么想?
即使,搞错了,没事了,大家也可能会说:“花了很多钱,才摆平的”
徐先生很自信:“我在本单位工作16年,大家都对我有一个基本评判:为人谦让随和,办事合理合规,形象还是比较正面的,因此,大家对我敬重有加。说我摊上刑事案件,鬼都不信。换个别人,可能跳进黄河洗不清。”
徐先生给卢警官发了很多短信,一直强调:你们要实事求是,有错必纠。可是卢警官根本不听这些,只是反复说:没有你的笔录,回去不好交代,领导会批评的。徐先生说,可以反过来想想,如果把我带到遵义,做成铁案,领导就会表彰你了吧?
3月29日,警察没有了动静,徐先生感到很不正常,于是主动给卢警官打去电话,问是不是还要见面做笔录?卢警官说刚刚回到了贵州(他们在北京十天左右),叫徐先生马上到贵州做笔录。徐先生进一步问,你们回去汇报领导后,认为立案错了吗?卢某大喊:你必须到贵州来!说话态度极为嚣张。听录音,非常恐怖,而且,三次挂断了徐先生的电话。

五、深度思考

徐先生坚持认为,遵义务川警方不管是立案,还是办案,连最基本的“道理”都讲不通,更不符合逻辑。这是显而易见的。
不能服人的歪理邪说、违法违规的执法过程,不得不让徐先生心生怀疑,这一切不正常的举措,可能就是他们共同分赃的手段。
徐先生始终强调,冉某完完全全是报的假案,这一点,遵义务川公安的相关领导从一开始就是清楚的。而警察继续要我“做笔录”,我完全可以这样推理:警方的原计划是要把我带到遵义务川的,现在发现情况不妙,出入太大,我又迟迟不配合、不露面,警方只能坚持错误,必须带人,必须做成铁案。如果警方认为这是我徐先生的多虑,那么请问:漏洞百出,你们怎么立的案?如果错误立案不是故意的,而是因为受到了冉某得欺骗,工作疏忽,存有瑕疵,那么,你卢警官是来北京收集证据的,就要努力搞清事实真相,你为什么始终对我们主动递交材料,非常反感?迟迟不提供宾馆地址?为什么对律师见面,一再推脱,而是强烈要求我本人“到位”?当你卢警官收到了我们那么多的证据资料,难道还没有发现立案存在问题吗?如果你发现了问题,为什么不及时向领导汇报?如果你卢警官向领导汇报了,也提出了不同意见与纠错观点,提请领导调整思路、改变计划,那么,领导是怎么表态的?是让你一错到底,仍然叫我必须“到位”吗?
你卢警官满脑子都是“领导的安排”、“要向领导好交代”,再请问,虚假已经暴露,事实已经澄清,你领导私下里向你布置什么任务了?准备对我采取什么措施?我迟迟不到位,你们领导心里是不是麻爪儿了,只能一错到底,按照原定计划,必须立刻把我带到位,才能做成铁案?
这一连串的为什么,确实切中要害。徐先生说,我只能这样推断问题的症结与可能发生的后果。
徐先生叹息道,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:
这些办案警察,根本就不看协议里我们与冉某公司的合作项目是什么内容。我们作为SPAC上市“壳”公司的投资与发起者,已经事先在美国纳斯达克成立有上市“壳”公司。冉某企业在我们的辅导下,只要符合了最基本的条件,按照合同约定,2024年双方就可合并,在纳斯达克主板上市。这样,可给务川县增加一个美国上市公司,引进巨款投资,带来就业机会与标杆效应。对于遵义来说,这等好事,你们警方为什么不劝导冉某继续执行合同,为遵义地区的招商引资、经济发展作出贡献?
徐先生非常感慨:“我不认为贫困山里的人,思想僵化,特别是警察;也不认为边远地区的人,唯命是从,特别是警察。我更不认为公安人员专业能力不足、办案水平低下、思想意识落后、工作粗制滥造。我完全有理由推测,从一开始就有警察、特别是某个领导可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,利用公权力在精心策划,为不法之徒张目,陷害无故良民,破坏营商环境,存在有损害公信力、损害政府形象的渎职行为,并且,使得务川县失去了一家美国纳斯达克主板上市公司。通过这件事,我感受到,公权力的滥用,振振有词的走程序,有多么可怕!目前,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对立情绪,很大程度上是执法人员思想出了问题,立场出了问题,执法出了问题,没有能够代表党、代表人民把握好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。公检法是党和政府最重要的基本队伍,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是社会公平、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。作为本地的最高领导,是怎么教育、管理、指挥公检法队伍的?发生在我身上的小案子,出现那么多大问题,绝对不是个例!从这件在你们地方领导看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上,我完全可以这样推测:你们地区、你们县里,存在有滥用公权力,为坏人账目的现象。你们是不是熟视无睹?你们的“近卫兵”在你们眼皮子底下,无视法理,如此张狂,居然敢搞到北京人头上,可想而知,你们本地的平头百姓,如果碰到类似所谓的案件,会是什么结局?让他们怎么相信党、依靠党?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利,即使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也得在道理上说得通、面子上过得去吧。如果不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,又怎么能推动经济发展?老百姓又怎么能过上不担惊受怕的日子?维护司法公正的意义,你们比谁都清楚,你们又是怎么做的呢?”
徐先生继续说:“这些天,我一直在寻思一个问题,遵义的党在哪里?党委书记在干什么?我1974年参军,1976年入党,在部队工作15年,我一向循规蹈矩,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,按道理,警察叫,我必到!我情感深处又一直向往着遵义,无奈,我一把年纪,见得太多、听得太多。阅历告诉我,这次不同寻常,不能顺应。我就怕这次到了遵义,是去坐牢的,晚节不保。”徐先生的担忧不无道理。
徐先生说:“我也没有闲着,向公安部进行了实名投诉。我希望高层领导能够过问此事,如果发现有利益(包括预期)方面的输送、损害公信力的渎职,定要抓住典型,严肃处理,教育队伍,维护法律的尊严,维护遵义的美好形象。对此,我充满信心,静观其变。”

六、悲情结局

5月7日,徐先生接到了务川县公安局李某茂政委的电话。李政委认真地告诉徐先生:这些天,省公安厅、市公安局派出督查组进驻到县公安局,就这一案子进行深入调查,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已撤案;对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某华、警察卢某等4人,进行了处分;并就此案,在县公安局内部开展为期3个月的教育整顿。
对于撤案,徐先生并没有表现得兴奋,反倒是一脸的严肃,他凝视窗外:“我要尽快到遵义去看看,如果能够荣幸地受到相关领导的接见,我们可以坐下来聊聊。聊什么呢? ”徐先生想了想,庄重地说:“我要对遵义的领导讲,你们自身、你们管理的公检法人员,要时常摸摸自己的良心,如何不辱使命、公正执法;如何营造“风清气正”的生态环境,让百姓能有安全感、幸福感、认同感;如何为贵州、为遵义、为务川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;如何珍爱遵义这块神圣的丰碑,并为她增光添彩。”

    相关文章Related

    返回栏目>>

    首页   |   帮助

    Power by DedeCms